去年11月初,青岛市风景如画的浮山湾畔突然竖起塔吊,一开发公司准备在此建设住宅区。为维护美丽的海滩,300多市民组织起来,以住宅建设不符合刚刚公布的“海岸线200米范围内不准建设建筑”的规定为由,将负责审批建设的青岛市规划局告上法庭。
法庭认为,目前我国虽然有了环境立法,但公民环境权作为一项具体权利尚未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承认。青岛市规划局对浮山湾住宅区的规划许可行为符合法律规定。因此,驳回市民的诉讼请求。市民提出了上诉。
(《城市晚报》2001.1.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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